关于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文学院学工办 责编: 裴景旺 发布时间:2025-08-28 浏览量:151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资助工作,现将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2021-2025级学生全部采取线上申请方式进行,辅导员收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证明(如低保证复印件、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残疾证复印件)等,指导学生登录广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辅导员根据班级评议意见进行系统审核并逐级上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2021-2025级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二、认定标准

(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四档。

1.特别困难:原则上为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2.比较困难:原则上为脱贫家庭学生和已消除返贫风险监测对象。

3.一般困难: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由学校依据学生家庭情况等实际情况而定。

(二)各学院认真摸排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特别是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突发困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重点关注。

三、班级评议

各班级组成评议小组,依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北艺学发〔2024〕11号)完成班级评议工作,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附件2)。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在2025年9月18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和《2025年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附件4)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示5日。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学院)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议记录(班级)

3.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4.2025年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