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手续的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来源: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责编: 郭建威 发布时间:2019-09-03 浏览量:310

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学籍管理,现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手续的管理规定》(北艺发〔2017〕35号)进行了修订,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9月3日